1—2月份,我市民营经济通过内强管理,外拓市场,实现了经济稳定发展。但由于原材料涨价、财务成本增加、市场低迷、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民营经济运行出现了一定困难,加上去年同期基数较高,因此预计2月份我市民营经济主要指标增幅将低于上年同期,经济形势不容乐观。
一、民营经济运行数据预测
1、全口径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1—2月份,全市民营经济企业增加值实现326亿元,同比增长16.4%,总量列全省第四位;出口产品交货值完成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5%,总量列全省第三位;利润总额完成68亿元,同比增长16.3%,总量列全省第五位;上交税金完成40亿元,同比增长16%,总量列全省第四位。
2、59户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1—2月份,创新型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28亿元,同比增长26%;主营业务完成30亿元,同比增长25%;利润总额完成1.6亿元,同比增长51%;上交税金完成1.2亿元,同比增长34%;出口交货值完成21.0亿元,同比增长42%。
二、民营经济运行特点
1、经济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势。1—2月份,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6.4%,延续了去年年末的平稳发展态势,增幅与去年下半年平均增幅持平。
2、出口交货值增幅有所下降。1—2月份,民营经济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6.5%,增速低于去年下半年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
3、上交税金增幅有所下降。1—2月份,民营经济上交税金增长16%,增速低于去年下半年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
4、劳动者报酬增速降低。1—2月份,民营经济劳动者报酬增长16.2%,增速低于去年下半年平均增幅7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增幅在去年7月份最高达到30%后,出现逐月回落状况。
5、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1—2月份,我市59户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主要指标增幅都在25%以上。尤其是利润总额增幅达到51%,高出销售收入增长一倍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对国家重点监测的我市100户中小微企业情况看: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3%,应缴税费同比增长34.9%,应付职工报酬同比增长29.3%,期末借款余额同比增长37.7%,产成品同比减少26.7%。
通过省监测的我市59户创新型中小企业生产运行及发展景气状况看:流动资金正常的有44户,占75%,紧张的有13户,占22%;应收账款处于正常水平的有48户,占81%,高于正常水平的有8户,占14%;生产成本处于正常水平的有42户,占71%,上升的有15户,占25%;用工成本持平的有36户,占61%,增加的有21户,占36%。
1、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受企业应收账款回收期延长,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增加,融资费用加大,员工工资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中小微企业生产成本增加。
2、企业税费负担增加。在企业用电量和产成品增幅减少较大的情况下,企业应缴税费增长近35%,表明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依然沉重。
3、部分中小企业运行困难。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市中小微企业出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亏损面减少了9.4%。但受市场需求低迷和政府宏观政策调整影响,玻璃、电熔镁等部分行业中小微企业出现了生产不景气、企业效益下降、企业经营者发展信心不足等问题,企业生产运行出现困难。
四、对策建议
(一)做好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掌握经济走势,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做好国家级重点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我市有90户中小企业每月向“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报送经济运行指标。今年要在增加到100户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平台数据,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反映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2、做好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省政府批准我市59户企业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并对这些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要通过运行监测来掌握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现状和运行质量,并通过资金扶持等方式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促进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
3、做好中小微企业生产运行和景气状况调查工作。今年我市要有200户企业进入省厅开展的3000户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景气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调查,要找出中小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发展态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二)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缓解融资难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1、继续开展融资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要举办5次以上银企对接活动,为银行和企业搭建对接平台,让银行新产品同企业优势资源相结合,实现双赢。
2、推进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利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抓好我市三大信用担保公司建设,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扩大融资总量。
3、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我市900户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引导和带动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提高增信能力。
(三)做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落实减税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1、做好“保护条例”宣传工作。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2、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好我市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创办前辅导和培训、创办中资金和技术支持、创办后人才和政策支撑等全方位服务。
3、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工作。抓住国家企业工商注册改革契机,落实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我市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变。同时,利用好国家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速发展,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