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工业特种资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设定依据: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业特种资源保护办公室《辽宁省镁资源保护费管理办法》(辽财企[2013]157号)。
申请条件:
(1)精深加工项目。主要包括:深加工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
(2)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项目。主要包括:矿山剥岩项目、污染治理项目、省级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辽宁“四宝”行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3)行业升级项目。主要包括:高新技术研发项目、辽宁“四宝”行业基地建设项目。
其他项目由省政府工业特种资源保护办公室负责。
办理材料:
1、 项目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办理地点:
营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417-2919041
办理流程:
(1)联合市财政局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下发到各市(县)、区特种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企业网上申报。
(2)县级工业特种资源保护部门初审。
(3)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特种资源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考核。
(4) 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省内特种资源行业专家,对企业上报的特种资源项目进行评审,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答辩。
(5)经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把本年度评选的特种资源专项资金项目向省特种资源保护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提出项目扶持资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