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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第二督察组到市工信委开展座谈

1129上午,由省环保厅副厅长赵恒心、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王晓东组成的省环保第二督察组,一行9人来我委就涉及环境问题进行座谈。我委副主任贾维东、王斌业、郭若年、吴立新及各相关行业科室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首先,吴立新副主任对我委环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一是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2014年以来,持续推动工业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取缔311台,今年剩余2台预计年底完成。二是实施清洁能源推广、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结合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持续推进“煤改电”,目前有123户企业已办理“煤改电”准入申请。通过组织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和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业清洁生产能力在线培训,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淘汰了落后印染产能900万米,落后电熔镁产能6.6万吨,提前完成省工信委下达的淘汰任务。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地条钢”工作,先后开展5次全面排查行动。四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4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根据重污染天气等级,督促重点企业按预案要求严格执行限产减排等多种应急措施。各重点企业均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向我委反馈了企业限产减排情况。五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消费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市轻重工业比例进一步均衡。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重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六是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2014年至今我市无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七是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今年我市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已入选全省10户行业能效领先水平“领跑者”企业。八是组织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技术改造。今年我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范围内的钢铁企业1户、印染企业5户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九是实施镁制品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6年我市集中开展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全地区完成整改350家,关停企业130家,淘汰落后产能90万吨。

随后,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王晓东,针对如何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镁制品行业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是否为落后产能两方面提出问题,我委资源科同志作出解答。

最后,省环保厅副厅长赵恒心,对此次座谈会进行总结。肯定了我委在环保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绩,为我市环境持续改善做了许多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对我委今后环保方面工作提出五点工作建议。一是推进绿色发展。从工业角度出发,引导企业进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二是强化环保责任落实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三是持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控制行业准入条件,培育高端新型产品。四是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企业严格执行限产措施,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未按要求执行限产减排的企业。五是加大镁矿、镁制品行业治理力度。我市镁行业主要集中在有“镁都”之称的大石桥地区,目前行业状况仍不乐观,需继续从源头控制产能,提高行业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加快培育高端化、集团化、持续化、现代化的四化企业。

下一步,我委将以这次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分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把加快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