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申报表
行政执法 检查机关 |
营口市盐务管理局 |
检查的对象 |
超市、农贸集市、个体经营网点 |
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项 |
假盐、私盐和工业盐冲击民食盐的行为 |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
《国家食盐专营办法》、《国家盐业管理条例》、《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 |
检查时间 |
2016年2月,10月(春节、国庆节期间),6-8月份(夏季) |
检查种类及方式 |
检查种类:精制盐、粉洗盐、日晒盐。检查方式:巡查 |
填表说明:
1.检查种类应填写简称。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为法规检查;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的执法检查为上级检查;根据本单位管理实际对重点领域和部位开展的执法检查为本机检查;
2.检查依据应标明全称,并列明具体条款内容。
3.本表不够可续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