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盐业法规,即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和《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
2、负责营口地区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即对盐产品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依法进行监督,保证国家和省食盐专营计划的完成。
3、负责营口地区食盐专营任务的落实,主要是承担供应碘盐和提高碘盐普及率。
4、负责对地区内盐业市场的依法监管,并对涉盐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实行收支两条线。
5、负责营口地区盐政稽查人员的培训和盐政执法的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盐业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
7、负责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科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公文的管理;负责局印章印件的管理;负责起草局综合材料及其它有关材料;负责局人事、工资的管理;负责局财务收支的管理,负责办理专项罚没款项的上交与返还;负责接待工作;负责打字、印刷及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安全及综合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管理;负责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上级部门及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食盐专营科
负责全地区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和盐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年检审核。负责食盐运输准运证的核准;负责全地区普及碘盐宣传;负责对全地区食盐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地区食盐生产销售统计工作;负责全地区小盐场的清理整顿;负责行政许可证审核项目:
三、盐政科管理科
负责全地区盐政管理;负责国家和省盐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地区盐政执法监督管理与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局涉盐案件立卷保管;负责全地区盐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盐政执法证的审核;负责全地区盐政执法统计。
四、盐政稽查大队
负责对全地区市场、路面、销售、运输、涉盐产品的检查。负责全地区涉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涉盐案件的记录、申报及涉盐案件的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