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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经信委201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营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行业管理。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高新科技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高新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高新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7、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非公有制企业、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非公有制企业、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业实施资本运作、兼并破产,做好职工安置等项工作;提出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见;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联络协调驻营中省直企业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业资产管理,依据规则公开公正盘活和处置资产,加强收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9、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相关经济扶持政策;指导和协调中小微企业改革与发展及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推进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

10、拟订全市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经济运行指标数据进行监测和综合统计分析;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提供综合性服务。

11、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12、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省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3、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外)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5、发展国防科技工业产品,推进产业布局调整;负责国防科技产品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16、负责全市盐业、食品、包装行业的管理指导协调及产品节能指标的监督检查。

17、负责市直工业和信息产业非公有制企业、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业党委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直工业和信息产业非公有制企业、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管理部分中省直驻营工业企业党委班子;负责市直工业和信息产业非公有制企业、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培训以及群团工作;负责市直工业和信息产业非公有制企业、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企业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负责市直工业和信息产业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

18、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产业企业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市直所属国有集体(壳)企业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稳定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营口市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主要职责

对全市用能单位的用能行为实施日常监察、监测;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固定资产项目合理利用能源进行评估;对命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用能设备及禁止构建的高耗能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处理节能违规、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节能法规宣传和节能技术指导、培训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质量检测科、机动车辆检测科、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监察四科。

营口市盐务管理局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盐业法规,即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和《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

2、负责营口地区盐业行政管理工作。即对盐产品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依法进行监督,保证国家和省食盐专营计划的完成。

3、负责营口地区食盐专营任务的落实,主要是承担供应碘盐和提高碘盐普及率。

4、负责对地区内盐业市场的依法监管,并对涉盐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实行收支两条线。

5、负责营口地区盐政稽查人员的培训和盐政执法的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盐业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

7、负责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营口市无线电委员会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省无委办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拟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2、根据国家频率划分规定和我省频率分配规划,拟制本市频率指配使用办法,科学管理,合理使用频谱资源。

3、按设台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拟设台(站)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按规定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4、监督、检查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科研、生产、销售、购置和使用。对在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教育和处理。

5、组织开展技术监测工作.对发射设备进行检测,纠察通信违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6、组织检查、测试非通信设备产生的有害电磁辐射,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

7、经常深入设台单位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无线电管理工作经验。定期出刊《无线电管理简报》。

8、检查指导无线电通信保密工作。

9、组织学习无线电管理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无线电管理人员,提高无线电管理水平。

10、定期向市政府、省无委办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提出改进管理工作的建议。

11、完成市政府、省无委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营口市无线电管理监测计算站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监测全市无线电台()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校定的项目工作;查找无线电台()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无线电台();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监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指标等。

营口市工业技术交流馆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全市工业产品展览、展销;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为工业企业提供各种技术资料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对全市工业企业新技术推广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统计报表。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展览科、开发科、引进科、接待科。

营口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工作主要职责

责全市中小企业经营者及企业管理人员经济管理、生产运营、财务税、经济法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负责对企业职工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营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营口市节能监察中心

3、营口市盐务管理局

4、营口市无线电监测站

5、营口市工业技术交流馆

6、营口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总表

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4、部门预算上级专项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5、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表

6、部门预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表

7、部门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表

8、部门预算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表

9、部门预算债务支出明细情况表

10、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11、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表

12单位公用经费情况表

13、“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6年市经信委及所属5家事业单位收支总预算为3454.13万元,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8.5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91万元,教育支出1.7万元,本单位没有基金预算,收支均为零

2、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市经信委及所属5家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万元。

四、名词解释

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