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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盐政管理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按照市编委办《关于调整市盐务管理局行政职能事项及机构名称的通知》(营编发〔2017〕73号)精神,市盐务管理局更名为“营口市盐政管理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食盐专营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等执法职能,并对地区内涉盐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和盐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现将市盐政管理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家盐业法律法规,做好盐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工作。

  二、依法进行盐政执法,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理盐业行政复议;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完成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盐政执法检查和涉盐违法案件查处任务。

  四、负责指导全市盐政执法工作,并对全市盐政执法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盐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附件:营口市盐政管理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