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长食盐批发许可证书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的通知》(工信厅消费[2015]180号]文件精神,决定将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接到上级文件通知后,营口市盐务管理局迅速组织我市2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6家食盐批发企业,加快速度准备材料,并帮助企业对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后第一时间上报至省盐务管理局。
近日,省盐务管理局正式通知我局,我市上报的2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6家食盐批发企业全部通过审查,证书有效期正式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