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满足食盐市场多品种化的需求,省盐务管理局对营口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食盐生产品种的请示》予以批复。
这次省局批复新增的食盐品种共7个,分别为:贡精盐(执行标准:Q/YYY 0022S-2016),食品加工用盐(执行标准:Q/YYY 0021S-2016),贡晶盐(执行标准:Q/YYY 0019S-2016),腌制盐(执行标准:Q/YYY 0002S-2014),海晶盐(执行标准:Q/YYY 0023S-2016),日晒自然海盐(执行标准:Q/YYY 0020S-2016),炖煮腌菜盐(执行标准:Q/YYY 0017S-2016)。
这些新品种盐产品的增加,对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积极融入市场竞争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